基督教會總有意或無意間忽略在我們的宗教信仰內猶太教的原素。在理解舊約聖經和甚至新約聖經時完全莫視舊約傳統一直貫穿著整個聖經之內。
以前教我們查經的導師說要 OIA,O就是觀察,觀察代表著先放下我們的理解,先觀察經文的客觀事實。可惜,這種查經 ABC的原則往往連傳道人和牧師都忽略。最明顯和「肉酸」的例子莫過於查考《路得記》,整本《路得記》明顯涉及很多猶太人家庭背景,摩押信仰,當時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關係等等屬於 O範圍的東西,但很多人就望文生義,把那些婆媳之間的關係讀入聖經,更甚的是把這故事拉入耶穌的家譜內,然後大講耶穌的教訓。這樣做法,完全莫視作者本身的寫作目的、忽視這書卷在猶太典籍中的位置,不懂《路得記》在猶太節期中的作用。這種誤解舊約的做法往往就是犯了「以後解前」的錯誤,什麼都以耶穌或新約的觀點來解舊約的經文,這做法會令舊約的作者死不暝目!其實,正確的應該剛剛相反,以舊約的經文來解新約、以猶太的背景來明白新約的經文。
福音書我們比較熟識,但其實我們是以很多後來教會歷史中的信仰來解讀福音書,又是一種「以後解前」的錯誤!以致我們以信仰來明白新約,又以新約來強化原本的信仰,制造一種解釋的循環,難怪聖經愈讀愈無味道,因為你在讀聖經之前你已經預設了聖經所講的內容了!耶穌是個猶太教的人,耶穌和他的門徒身處第二聖殿期的猶太教內,早期教會用的是猶太的外邦人譯的希臘文翻譯的舊約,初期教會一個大問題就是福音與猶太人的關係等等。沒有猶太教的背景我們怎能明白新約呢?
當年教會把馬吉安 (Marcion) 定為異端是對的,因為他試圖把猶太教的原素抽掉,把舊約拿走!我們今天卻把馬吉安的魂招回來,試圖信一個沒有猶太教的基督教、接受一個非猶太人的基督。這樣做的人應該按照教會的傳統:被詛咒!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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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但家富老師,新約作者豈不是某程度是「以後解前」嗎?新約作者往往就是透過基督去解讀舊約,正是這種解讀方法,叫基督教跟猶太教分別出來。是不是呢?
edwin
多謝 Edwin 的指教。我的想法是這樣:
1. 新約作者詮釋「希伯來典籍」是建基於一種基督信仰所產生的信仰傳統,而猶太教自身一直有其「信仰傳統」的詮釋,以致他們並不以這些經典為「舊約」。意思是指新約作者的詮釋傳統只是其中一個傳統而已。
2. 倘若我們重視或相信有所謂作者 / 編者原意,尊重這種原意是否比一種帶有某種信仰前設的詮釋會更恰當呢?
3. 新約作者這種詮釋其實也不能簡單地視為一種區分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做法,舉馬太群體為例,馬太福音內的那些所謂「應驗經文」是帶著一種維繫舊約與基督的作用;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分離是一個很大的課題,究竟新約的教會群體多大程度上是刻意要把自身抽離於猶太教呢?
指教?豈敢!豈敢!
關於第一點,十分同意。不過,作為一位有「基督信仰」(哈!十分闊寬的涵意)的人,我們本就不能離開自身的詮釋傳統,(我們當然可以去探索、了解和欣賞猶太人的詮釋傳統),我意思是,這種「基督論式閱讀」是十分正常,甚至無可避免。
唉!第二點,作者原意....,這真為難,原意是否固定不變呢?什麼是原意呢?這也是大課題,小弟不敢寫了,不如家富為我們介紹一下這「詮釋學」的問題,好嗎?
第三點,對!多謝提醒。
ed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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