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3日星期三

神學家的生死愛慾:潘霍華【2】

潘霍華在1939年寫給尼布爾的信中表達他到美國是一個錯誤的決擇:

I must live through this difficult period of our national history with the Christian people of Germany. I will have no right to participate in the reconstruction of Christian life in Germany after the war if I do not share the trials of this time with my people … Christians in Germany will face the terrible alternative of either willing the defeat of their nation in order that Christian civilization may survive, or willing the victory of their nation and thereby destroying civilization. I know which of these alternatives I must choose; but I cannot make this choice in security.

作神學家或做神學原來永遠不是在安舒的環境下做的!甚至這種神學要把你的命也斷送!對他而言,神學不是空談,是生命,是追隨基督為基督而死的生命,也是基督所彰顯的教會,為這教會而死的生命。這種徹底的靈性觀就把潘氏的生命送上納粹的刑台。

在 1940年的一個下午,正當潘霍華與好友 Bethge 在咖啡廳享受陽光之際,突然傳來廣播「法國投降!」全場鼓掌,興高采烈,有人甚至站在高桌上跳舞歡騰,未幾,眾人向希特拉敬禮,高叫: “Deutschland, Deutschland ueber alles !” 潘氏立刻站立、敬禮、唱歌 ….. Bethge 大惑不解,潘氏低聲對他說:

“We shall have to run risks for every different things now, but not for that salute!”

一個神學家就這樣幹起謀殺希特拉的行動,一個深愛自已祖國的神學家就全心全身投入間碟的工作。神學再不是在課堂教授、再不是在講台宣講、神學就是每日的掙扎、每次的行動。從此他就過著這種 “double life” ,在當時沒有一個信義宗的神職人員會參與這種高度的間諜行動,沒有一個認信教會的牧師會要生命作為推翻政權的工具。潘氏內外受困,外是納粹政權,內是認信教會的張力和不解。潘氏在這種無間道的環境下開展他的政治神學。

在 1942年潘氏的自白中充份流露他的掙扎:

我們是醜惡事蹟的沉默證人,我們飽經世故,我們是裝腔作勢的高手,並且懂得說含義模糊的話,由於過往的經驗,我們變得對人猜疑,並且必須隱瞞真相、對實情有所保留;我們由於那些難以承受的衝突、變得懦弱,或者甚至可能玩世不恭──我們還有用嗎?

他在獄中寫了一篇文章:何謂說真話?真實是對應那實在者 (das Wirkliche) ,倫理不能脫離實在,在欺騙說謊的日子中,潘氏堅持是在世的基督—那實在者,才有資格向人提出真實要求,基督徒的倫理學是追求責任的完成,如紹光兄所言:人的「責任」之所以可能乃在於耶穌基督,在於人對耶穌基督當有的生命的回應。這回應就是對他人的生命負上責任,因為耶穌基督的生命乃是為他的生命。另一方面,責任是跟罪咎/愧疚 (guilt)相關的。因為這種負責任、承擔並非終極的,有可能出錯,故此要有罪咎感,要尋求上帝的寬恕(forgiveness)。

還記得潘氏講過,其實沒有所謂的基督教的倫理學,有的只是基督對人的要求,這要求是要求人赤裸的躺下在基督的主權下,而非一種道德自律的反思。



1 則留言:

匿名 說...

家富,要如何?扎才能有神?出自生命的表述呢?今天的神?家是否太舒服而失去了神?的敏感性,?而失去了神?本身的生存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