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星期四

神學小品之一:生態神學

生態神學是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才正式崛興的神學運動,始於對當時日益嚴重的生態問題的關注的一種基督教覺醒和回應。這種對生態的關懷不僅是某一特定的神學課題的強調,而是將生態關懷主導整個神學方向,將很多傳統的神學課題,放在生態關懷的亮光中予以重新詮釋。所以,生態神學基本上是一場神學運動,而非持守某些特定信念的學派。

生態神學旨在一方面重尋基督宗教傳統中的生態智慧,用以對治當前環境的生態災難和不公義的景況;同時,又嘗試因著生態危機所提出的挑戰,來更新甚至批判基督宗教傳統。這種兩層的檢視就是為生態災難中的文化習性提供一種基督教神學的批判,同時又就基督教作出一種生態式的清算和整理。因此,生態神學不僅關心基督教如何回應生態和環保等問題,它更為基督教在一個生態危機的時代中作出更新和轉化的機會。這就意味著生態神學不僅是一種基督教的環境倫理學,不只是關注一些倫理的法則,而是涉及基督教信仰如何看待生命各類別和層次的綜合性表達。依此,生態神學要求基督教群體在關注生命和進行信仰實踐時,考慮一種生態的維度和視野。

由於生態神學是一種全方位檢查基督教信仰的生態關懷的神學運動,以致是一種以生態視野來重新詮釋基督信仰的學問,它就不僅是一種創造論的神學,而是須要對基督教信仰的所有層面(如:三一論、創造、人、罪、拯救、聖禮、教會和終末等)作出評論的神學,須要注意的是,生態神學並非僅對一些抽象的神學論述感興趣,它跟隨著解放神學的路線,非常重視理論與踐行之間的互動,亦同時關心信仰生命內在的靈性維度與外在的實踐活動。而在云云的討論中,基督教生態神學須要檢視的教義可歸納為:一種缺乏內蘊性的超越上帝觀、人觀的二元論觀點、純然個人式而缺乏宇宙性維度的救恩論和傾向離世的終末論。

生態神學並非僅關心自然的狀態,而是就上帝、人和世界如何能建立一種更具關係性和有機性的整體的神學考慮。以致在上帝觀的層面上,更多強調一種動態、內蘊和貼近人類文化歷史的上帝觀;在救恩論和終末論上,重新指出基督教傳統中的宇宙性的救贖觀點,將歷史的終結視為上帝臨在的「同歸於一」(recapitulation) 。除了這些神學的理論外,更關心和肯定生態問題與社會、政治和文化上的不公義問題息息相關。以致在神學上須要就對大地的資源進行不公義的剝削的經濟和文化的意識形態進行抗爭和批判。從而將生態公義 (eco-justice) 和生態學(ecology) 和神學 (theology) 相結合起來,建構一種能回應當前環境災難的神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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