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執事選舉,據知是用「整體信任票」執行,意思就是會友在投票日拿到的選票相信只會有三個選擇:信任、不信任和棄權。無論你投那個選擇,都是對八位候選執事的一個整體性表態。但他們八個是一個整體嗎?
八位候選執事從來沒有形成一個對教會管理、理念和未來方向的一個整體立場和意見,至少他們沒有在公開立場上作過這種整體性表態。明眼人馬上就會問一個問題:若我對其中某位執事候選人有意見,欲投反對票,以現在的機制應怎樣投?第一,按照良心而言,不應投信任票,因為你並非對他們每個人都信任;第二,你也不應投不信任票,因為你並非對他們每個人都不信任;所以,最後你只能投棄權票!但這是你一個無可奈何的選擇。
話說回頭,教會幹嗎搞這種怪胎的整體信任票選舉。相信其中一個原因是擔心某候選人一旦落選,影響他 / 她的事奉心志云云,也就是感覺不好。倘若如此,就請教會別搞什麼選舉好了,誰人說過選舉一定會勝出,沒被落選的胸懷就請他們搞那些「欽點制」好了,反正教會高層還可以大條道理說:聖經都沒有民主選舉,我們幹嗎要搞民主選舉!
大家又別以為是我們宣道會的家法如此,據知不同的宣道會的執事選舉方法不一,有些我們的宣道會不僅是個別投票,會友還可以提名候選人。既然我們尊重民主制度的精神,用民主的方式投票產生執事,為何不是個別的投票?是翠屏堂有獨特的國情嗎?是我們的候選執事還沒有成熟到一個地步有落選的準備?是執事們怕在選舉時出現什麼亂子?是教會高層要保証這八個候選人能上馬成功?
細心思想,其實這次執事選舉,不是叫你選執事,而是叫你向教會高層投一次信任票!八位候選執事是現任執事會經內部商議後訂出名單後逐一邀請,意思就是這批人是經過領導們的悉心考慮加上禱告後的決定,然後最後這八個願意承擔,教會就讓我們會友對這八個經過現任執事會經內部商議後的信徒投一個「整體信任票」,意謂是要會友「確認」教會領導層的這個意向。
所以,請搞清楚,今次不是選舉,你沒有選上什麼人,也沒有什麼人可以讓你去選。你是去投一次信任票,而且不是向八位候選執事投,是向揀選他們出來的後面的教會領導層投。
所以,教會別玩這些民主的騙局,請把「選舉」兩字收回。這種所謂選舉,我太陌生了。
2008年4月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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