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9日星期二

讀〈基督徒對文化的承擔與責任〉有感

星期主日在教會收到《宣道牧函》,是郭鴻標博士所撰《基督徒對文化的承擔與責任》,沒想到郭博士對這個老掉牙的題目還感興趣,以為他有什麼新的見解,終究又是對不住地球的作品。

全文精神鼓勵信徒積極參與文化改造和更新,提出聖經和神學對文化抱有正面和負面的評價。郭博士不斷提出基督教首要在與俗世文化劃清界線時,卻沒提到基督教會本身就是文化的建構部份,甚至教會正在塑造某種文化模式。故此,基督教與文化往往並非如郭文所言是涇渭分明的兩個領域,基督教甚至製造強人文化、中產意識和敵我矛盾的文化。所以,當教會要改造文化時,是否必須同時須要改造教會自身的文化?

嘗言基督教會對香港文化未能有所建樹,此言當然有錯謬之處,但教會往往有種「分別為聖」的宗教情意結,對於俗世社會的文化建設興趣不大。郭文本身並無處理這問題,甚至強調基督教身份是首要的,「沒有劃清界線的第一步,就不能奢望改變現實。」基督徒身份的確立真是文化改造的必然因素嗎?沒有確立基督徒身份的基督徒就無力進行文化改造嗎?眾多週知,自由是文化創作的必須原素,基督教傳統當然不一定會阻礙這種自由創作的發揮,但動輒就要以信仰傳統的宗教真理來架卸和指導文化又是否一種難阻文化的粗暴行為呢?基督徒的影藝人就永遠不能碰同性戀課題的創作嗎?就算碰,就只能在「真理」的大前提下碰嗎?倘若文化的承擔和責任,只是片面地以基督教封閉的立場來強行「改造」文化,只會把文化扼殺和更讓自身邊緣化。

郭文強調先知在文化改造中的角色,以基督教的信仰全貌來表明立場,我認為這是認信和殉道時的心態!不是搞文化創作的態度。要在公共領域滲入基督教聲音,除了運用公共理性外,還可以利用叫非基督徒無法信服的啟示理性嗎?沒有祭司的心腸而只有先知的批判【自以為是先知有時是挺恐怖的】,就只會重覆前陣子的同性戀議題的惡果:我們永遠就失卻這班未得之民!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郭文在末段提出的具體建議:建立愛的家庭、學習音樂藝術、多做運動、培養書法興趣、逛博物館、鼓勵寫作和多逛書展!這些都是好的有益身心的活動,也是非常出色的公民教育。連非基督徒都會贊成的,我想就無須郭博士來提醒我們了!

倘若此文真是郭博士認為基督徒對文化的承擔與責任的意見,我只能說他的意見:老生常談,蒼白無力。

1 則留言:

匿名 說...

obviously , Dr. Guo's comments and suggestion is merely as a suicide of Modern Christianity, with the inclination of the separation of culture and religion,public and private.
why not publish Dr. Keith's insight to inspire more Christians refl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