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6日星期四

不要屈我要玉女!與江丕盛教授商榷

無須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常識都能告訴我們,藝人形象本質上就是整個影視文化工業的產品,此工業生產者製造一種讓受眾接納和觀賞的藝人形象,受眾又以此形象作為賦與該藝人的價值譜圖。近期的肥肥的所謂「守時」、「專業」、「母愛」等形象不斷透過營幕強化給我們。至於,肥肥是否真是這樣的人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作為守時專業的偉大母親的肥肥」才重要!這種透過生產者所賦與的價值觀念充塞著現代人的價值體系,把原本跟我們日常生活中全不相關的人和事轉化成我們須要關心的大事,諸如:秋官是好爸爸嗎?他幹嗎不探望肥肥?我們每日就進行這種道德審判。

倘若有人說:這些藝人是公眾人物,他們須要肩負著社會道德良心的責任!並且我們的社會是有賴這些藝人的良知來支撐的。(這觀點近期在江丕盛教授的《誰需要玉女?》,明報二月27日中表露無遺) 他要麼是一個道德的天真主義者,要麼就是與這些工業生產者玩著同一遊戲的同黨。

今天誰人還會把道德教化期望寄望於藝人呢?在倫理學上,有一種「超義務論」,意思就是某種道德價值並非那人必須承擔的,而他在現實上承擔了,我們就指出他承擔了某種超過他義務上須要承擔的道德責任,但倘若他沒有承擔,社會亦沒有任何道德基礎去責怪他。江教授文中指出,社會須要「玉女」,又說「維護這形象是每個藝人的專業道德」,意思是藝人須要在私生活中盡上最大的努力去守身如玉,而非讓慾火焚身。原來,藝人的專業道德是包括成為一個聖人,江教授差點要告訴我們藝人訓練班要讀四書五經!我沒否定藝人要專業,但專業是包含作「玉女」、「紳士」和「聖人」嗎?今天我們還會將某種道德的期望寄望於我們的領導人嗎?認為他須要到達天德流化之境嗎?倘若是這樣,江教授就還生存於民智未開的傳統中國封建社會裡了!問題並非社會不須要道德,而是社會不須要這些「玉女」所建構出來的所謂道德來建立我們的社會,或者可以這樣說,以為這些藝人須要擔負這種道德教化作用的願望只是一種一廂情願的幼稚想法。

大家都明白,沒有工業生產者的供應,市場沒有「玉女」;但同時沒有「玉女」的須求,市場也不會提供。簡單的供求關係再清楚不過。今天,江教授大聲呼喊須要「玉女」,是要求工業生產者加快生產這些虛有其表的道德模範?還是要亞嬌痛定思痛,說自已又傻又天真還不夠,還要她一死以謝天下嗎?當整件藝人裸照事件揭示出香港社會的虛偽後 (李怡語) ,我們應該為香港社會更深揭示出大家的虛偽表相,而非高言大志的談「我們要玉女」!

我不要江教授的「玉女」,你呢?

1 則留言:

匿名 說...

讓我們不討論玉女而討論罪人吧。
上帝要人悔改,乃在兩大前提下:第一,是人犯罪,而不是上帝造成人犯罪;第二,人無力自我拯救,乃是要靠上帝的恩典。

在這兩大前提下,上帝明明知道人做不到,卻還是這般耳提面命地要求、不厭其煩地要人悔改。上帝是不是也很虛僞呢?

如果這個虛僞邏輯成立:即如果一個人,或一種行業,我們大家都知道其中的本性或遊戲規則,即政客就是説謊的,藝人都是荒淫的,律師都是貪婪的,商人都是無良的,那麽我們就不應該再對這些已然如此的人有超義務的要求了。某种程度說,這些人已經無可救藥了,早該放棄對他們的道德批評。如果還繼續批評那就是虛僞了。

如果這個虛僞論的邏輯成立的話,上帝要麽就是虛僞的,要麽早該放棄我們這些罪孽深重的罪人了。

我認爲,誠然現實是我們無法再奢求領導人,政客,演藝人員承擔道德教化的責任,但,從另一方面說,我們又不可以放棄對這些人的道德品格的要求。如果有某個行業的人竟然可以超脫道德要求範圍之外,因爲他從事無道德的職業而免於道德批判的話那麽道德還有存在的價值嗎,難道道德不是應該為社會的每個分子所關注所保有嗎?難道我們以後要催生專門的道德師,將道德變成某個專業嗎?

作爲公共人物的藝人,面對的不單單是如貼主這樣的高級知識分子,有火眼金睛能辨分妖孽。他們還面對少年,是青春偶像。如果每個人一出生便知善惡,那麽也就不用教育了。大家都是聖人。可是事實是,青少年是需要引導和教育的。面對偶像的這種行爲,如果社會說他們本該如此,那麽青少年日後該如何分辨對錯,或者說藝人實在是天底下第一的職業了,可以穿金戴銀,可以萬衆擁戴,更加可以顛倒鸞鳳。

再説玉女形象本身是否虛僞。因爲麻甩佬是無法滅絕的,因此玉女便與麻甩佬永遠捆綁在一起,秤不離錘,錘不離秤了嗎?還是上面的邏輯,因爲某形象被商業包裝了,被市場利用了,如果我們厭惡商品化,那麽就應該連這個形象本身所包含的意義也一併都厭惡,方才是徹底的反對和打倒。我自己思量,難道玉女不代表潔身自好嗎,難道現在大家都不需要潔身自好了嗎。

真如經上所言:天起了涼風。。。。